(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5日電)金管會強化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要求銀行業、海外分行明年1月起,應設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單位及主管、專任人員外,也增訂金融機構對於國際重要政治人物等審查措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洗錢防制,目前研擬修正「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預計11月底發布。

此次修正對銀行影響較大者為,明定銀行業應設置防制洗錢以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專責單位,並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專責主管,另外,海外分行應設置專任人員從事油煙靜電機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銀行局表示,注意事項11月底發布後,銀行業率先適用,同時,辦法提供業者緩衝空間,自明年1月1日起適用。

此外,修正重點還有四項,首先、配合資恐防制法公布施行,並參考美國作法,增訂姓名檢核計畫與帳戶及交易持續監控的相關規範。

其次、增訂靜電機保養金融機構對於現任及曾任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的重要政治職務人士及其家庭成員、或與其有密切關係者的客戶審查措施。

第三、增訂銀行辦理匯款時,應提供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

最後、明定銀行業應辦理防制洗錢除油煙機及打擊資恐的自行查核,並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1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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