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夠怒與怕, 中國不會有嘻哈











Once upon a time, 洛杉磯有個金牛座的男孩叫Robert Greene。他在UC Berkeley上學, 還擁有全美著名的公立研究型學府威斯康台中月子中心評比辛大學麥迪遜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的古典文學學士學位。





但Robert畢業後壓根沒幹過和專業相關的工作, 而是號稱嘗試瞭80種不同的行當, 包括但不僅限於: 搬磚的(是真磚!)、翻譯、雜志編輯、以及好萊塢野生雜草寫手。



直到36歲, Robert才算走上瞭穩定的職業發展道路。那年他人在意大利漂, 偶然遇到並說服瞭一位書商, 得以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書《The 48 Laws of Power》, 堪稱深入淺出的“人間權力指南"。











書中他把人類社會幾千年權力史中排得上號的戰略人才認認真真擼瞭一遍, 包括:



15世紀的意大利人Niccolò Machiavelli(馬基雅維利, 《君主論》作者,也是你罵別人或被別人罵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時無法繞過的名字)



16世紀的英國女王Queen Elizabeth I (伊麗莎白一世)



18世紀的德國人Clausewitz(著有《戰爭論》)



19世紀的埃塞俄比亞末代皇帝Haile Selassie I(海爾·塞拉西一世, 曾帶領人民抗擊墨索裡尼)



20世紀的美國人Henry Kissinger(基辛格, 二戰後世界頂級戰略傢)



以及, 中國的Sun Tzu(孫子) , 等等









1998年出版的《The 48 Laws of Power》是一本寫給渴望power、熱衷於觀察和研究power、以及想瞭解如何武裝自己以對抗power的人看的書。它後來賣瞭一百二十萬冊,圈瞭一大票名人粉, 從創業者、演藝巨星到運動名將,浩浩蕩蕩不一而足。





這本書尤其受到嘻哈(Hip Hop)界的歡迎, 幾乎人手一本, 書粉中能找到不少現在如日中天的名字:Jay-Z,Kanye West, Drake, 等等。其他大佬級迷弟還包括Will Smith和Michael Jackson。



而未來將和Robert一起寫出他的下一本全球暢銷書的人, 就在這幫書粉當中。這個人也姓Jackson,不過大傢都叫他: 50 Cent ↓↓↓











一個是美西名校畢業的白男, 一個是美東毒販出身的黑炮, 是怎麼做到一拍即合的?





因為前者很快發現, 雖然兩人背景和學歷迥異, 看待世界的方式卻出奇一致。比如, 他們都喜歡撥開粉飾去探究一個人真實的行事原因和目的。區別隻在於, 白男Robert的這個習慣形成於大劑量的史書閱讀和好萊塢聲色犬馬的浸泡, 而黑炮 50 Cent的這個本事則是自小在紐約皇後區幫派橫行的街道上拿命換來的。





於是Robert 花瞭幾乎整個2007年的時間和50 Cent吃喝拉撒混在一起,觀察他,琢磨他,直至最後斷定眼前這個32歲的嘻哈歌手和自己之前寫過的三本書中所有歷史梟雄一樣, 都是改寫power遊戲規則的裡手行傢。





白男對黑炮發出瞭由衷的贊美: 哥們兒你丫就是嘻哈界的拿破侖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









2009年兩人合寫的書《The 50th Law》出版, 時代周刊(The Times)評論說: 50 Cent把紐約貧民窟深入骨髓的生存本能帶進瞭高大上的董事局會議室。





全球最愛數錢的媒體《Forbes/福佈斯》在2016年做瞭一個“過去十二年嘻哈收入王"榜單(The Top-Earning Hip-Hop Acts Of The Decade)", 50 Cent懷揣$2億3千5百萬美元位列第四, 侃爺Kanye West都沒他名次高。這還是在50 Cent為瞭逃避巨額罰款而宣佈"破產"並從2014年起就自絕於年度嘻哈收入榜的情況下。



這個本名為Curtis James Jackson III的黑小子送給自己"50 Cent"這個江湖諢號時年方19, "靈感"源自一名自稱"五毛"的紐約劫匪, 想學人傢標榜"為瞭吃飽飯, 我不擇手段"。





12年後他已成長為精明沉靜的巨星和商人, 所謂"狠辣做派"隻是表演, 不含水分的隻有自信和冒險, 因為這個曾經的叢林孤兒從來沒指望自己能活過25歲。





他的《The 50th Law》不是一鍋賣慘雞湯, 而是對自己掰直命運所依賴的那套自創思想體系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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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fearful到fearless



老天爺不給飯吃的小孩很多, 50 Cent是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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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生下他時才15歲, 父親從未露面, 傢鄉皇後區南部(Southside Queens)直到他成年都是紐約最臭名昭著的吸毒販毒地段。在那裡單身母親養活孩子的唯一辦法就是混跡街頭當毒販。貧窮、暴力和死亡擰成的巨大力量每天都重重錘擊在人們身上, 摧毀其中的絕大部分。





50 Cent的媽媽最大的"夢想"就是盡快攢夠錢帶兒子離開這鬼地方, 但八年後她就在一場蹊蹺的火災中丟瞭性命。小孩子最恐懼的事 - 成為孤兒 - 降臨在50 Cent頭上。而帶著和媽媽一樣的"夢想"進入令她喪生的行當, 是出生在這種地方的小孩們命中註定的死循環。





12歲的50 Cent去學校時, 身上除瞭書包, 還有槍和販毒賺的現金。













在幫派橫行的街頭當混混, 面露恐懼會讓你迅速失去別人的尊重, 輕則吃拳頭, 重則挨槍子兒。每天都親身感受“恐懼”對心靈造成的創傷, 就是50 Cent的青春期教育。





第一次被槍指著頭誰都會尿, 到瞭第十次,50 Cent反而心生蠻勇(boldness), 慢慢的, 這種無畏成瞭他思想體系中最重要的基石。沒爹沒媽的他一直告訴自己,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擋他脫離這個地方, 子彈也不行。





而子彈如期約而至。





2000年5月24日,在人生第一張唱片即將發行前, 24歲的50 Cent在自傢門口遭到槍擊,9發9毫米子彈全部命中,一顆擊中他的臉,一顆打在手上,其他七顆分別射入胳臂和腿。萬幸打在臉上的那顆角度"隻是"靠近嘴角並穿出口腔,沒留在腦袋裡。











槍擊事件沒幹掉他,卻擊碎瞭他當時改變命運的唯一希望 - 哥倫比亞唱片公司取消瞭唱片的發行計劃, 朋友離他而去, 就連街頭混混老本行他也回不去瞭。





直面死神與人性後, 50 Cent明白瞭兩個道理: 一、人生苦短, 時不我待; 二、不能依賴傳統的唱片公司來翻自己的牌子。心中的憤怒終於轉化為巨大的能量。





他決定采用mixtape的方式自己推出自己。若不用於商業盈利,mixtape可以免費使用任何歌曲的伴奏加以混音和銜接,唱入自己的歌詞將原曲再版。這讓他在內容方面可以完全忠於自己, 忠於真實的幫派文化內核, 反正賣不出去就滿大街送人好瞭, 他終於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和無畏。





這盤Mixtape讓他在街頭人群中迅速走紅, 並吸引瞭痞子阿姆(Eminem)的註意, 後者火速將其納入自己和Dr. Dre的唱片公司。挨槍子兒的第三年, 50 Cent浴火重生, 處女唱片賣出5百萬+的銷量, 成為美國嘻哈界大新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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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界的truth



在fearlessness之上, 50 Cent搭建自我帝國的第二塊磚是realism。給他遞磚頭的人是位混混界"前輩", 叫Truth - 上帝這老頭兒真是耍得一手好隱喻。





11歲走上混混之路不久50 Cent就發現這是個狼多肉少的行當, 為瞭爭奪資源作惡不斷, 警察也不是白吃幹飯的, 稍一疏忽就可能導致被丟進監獄受盡凌辱。





他向Truth抱怨, Truth劈頭一句: 別抱怨。咱們這行講究的就是在麻煩和危險中生存: 誰會讓你陷入危險, 哪兒有新的出貨機會, 怎麼看透鬼把戲, 如何看到自己的弱點和局限...做混混的, 眼睛要比老鷹還準。





混混Truth告訴混混50 Cent, 最可怕的不是警察或那些心狠手辣的競爭者, 而是你自己的意志變軟弱。事情順手就希望永遠順下去, 任由自己變得不再警覺; 不順就急於改變局面於是鋌而走險。這兩種做法都與自殺無異。









50 Cent把Truth的話銘記於心, 眼裡越來越不揉沙子。





他慢慢成為該街區成功的毒販之一, 16歲"不小心"被抓進牢房後一直靠realism支撐著意志, 無論當時場面多醜陋, 都能避開自怨自艾或白日夢情緒, 隻專註於自己, 。





Realism讓50 Cent身在行業中, 卻能跳出行業思考問題。





當混混時他很快意識到這是個young man's game, 錢沒賺夠身先死是高概率, 玩兒嘻哈(Hip Hop)才能賺大錢脫離苦海; 成瞭嘻哈明星他能屏蔽唱片公司老板的甜言蜜語, 看懂rapper在產業鏈中的真實位置和必然結局: 被榨幹最後一塊美金後慘遭拋棄, 在"回憶當年勇"中度過困窘餘生。





趁自己正當紅開辟"不求人"的收入來源才是正經事。“商業精英”們靠名校MBA和裙帶關系行走江湖, 50 Cent沒有這些, 他唯一可依賴的是自己那雙街頭混混的精明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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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淡地說





50 Cent的經紀人"淡"(Chris Lighty)也是紐約街頭混混出身, 對不幸命運的憤恨讓他們渴求名利就如同火焰渴求空氣, 絕不會滿足於出唱片這種單一的收入渠道, 總想著掘金嘻哈文化這個百億美金市場。





就像50 Cent的一句唱詞: America got a thing for this gangsta shit, they love me(美國人就好匪幫說唱這一口兒) 就像2005年他參拍的自傳性電影: 《要錢不要命/ (want) money over life. Get Rich or Die Tryin》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中國不可能真正有嘻哈的原因, 因為Chinese men ain't angry enough。隻有曾被命運摧毀、歷經人性真相的人,才能憑借心中升騰的深刻憤怒抓住嘻哈的靈魂。在中國, 唯一的人選隻有陳冠希。









"淡"幫50 Cent創建瞭個人品牌"G-Unit“, 旗下生意包括唱片制作和潮服, 並和銳步(Reebok)推出瞭聯名款運動鞋。但錢包想要再鼓一些還得幹票大的。





2004年"淡"的一個生意圈朋友Rohan Oza從可口可樂跳槽去瞭一傢紐約皇後區的小品牌飲料公司並極生猛地把它傢的維他命飲料Vitaminwater做到瞭$1億美金銷售額, 市場上的敵手隻剩下Pepsi旗下的Propel, 銷售額是Vitaminwater的兩倍半。



Oza知道必須借助更有影響力的人物來提升銷量。精明的"淡"一通電話打過去, 表示自傢的嘻哈大新貴50 Cent就是Vitaminwater的忠粉。好巧不巧, Vitaminwater的配方師這時剛好配出一款能滿足50%每日維生素/微量元素攝取量的新口味, Oza的marketing團隊為之取名叫“50 方程”。





敢問天下還有誰比50 Cent更適合代言50 方程的呢? 然而"淡"淡淡地說: 我們不要現金, 我們要入股。













入股協議於2004年10月簽署, 不到三年, 可口可樂以$41億美金的價格收購瞭Vitaminwater的母公司Glaceau。外界估算擁有大概10%股份的50 Cent在扣除所有相關費用後, 從此收購案中獲利$1億美金, 加上其他的收入, 這個當年一條賤命隻值五毛錢的貧民窯叢林小子身價直逼$5億美金。





在自己的第二張唱片中, 50 Cent毫不掩飾地diss瞭金錢的巨大能量: I took quarter-water, sold it in bottles for two bucks, Coca-Cola came and bought it for billions. What the(我花25美分買瓶水, 標價2美元再賣出去, 可口可樂這廝一來, 直接扔給我上億, 這都TM什麼事兒)...









七年前(2000), 億萬富翁50 Cent還是個一文不名的窮小子, 挨瞭九槍後被哥倫比亞唱片公司(Columbia Records)毫不留情地拋棄, 生怕和他的販毒暴力出身扯上任何關系。





三年前(2004), 50 Cent巨星地位日漸凸顯, 但Vitaminwater的母公司Glaceau的管理層依然對那場槍擊耿耿於懷, 擔心簽下這樣一個街頭匪幫出身的"代言人", 萬一他因為狂妄的嘻哈言行被一槍崩瞭品牌可咋辦?台中月子中心





還記得時代周刊(The Times)的《The 50th Law》書評嗎: 50 Cent把紐約貧民窟深入骨髓的生存本能帶進瞭高大上的董事局會議室。2004年和Glaceau高管談判時, 50 Cent帶進會議室的, 可不止"生存本能", 還有和rapper形象截然不同的另一面: 鎮定沉穩、嚴肅恭敬、慎重多思。





會議結束, 連高管帶交易都被搞定。





出身貧民窟的黑小子50 Cent 如何一步一步自我塑造至此, 正是他的書《The 50th Law》想告訴我們的事。很好讀很燃, 推薦你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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