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阿裡巴巴是日企的?你過來,馬雲保證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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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阿裡巴巴是日企的?你過來,馬雲保證不打死你!

2014-09-29

來源:壹讀 作者:陳曄 李強

分類:新鮮幹貨





9月19日,阿裡巴巴在紐交所的鐘聲響起,世界人民紛紛開始認(購) BABA 喂,這種股票代碼一定是故意的對台中月子中心評比不對

但是,壹讀君註意到,在一片祥和氣氛台中月子中心推薦中,出現瞭一些腦洞大開的聲音。

這些聲音表示:

馬雲,其實是一個為日本人打工的工作人。是中國人就轉!

阿裡巴巴背後的真正老板是日本企業。是中國人就轉!

馬雲其實是日本人孫正義的傀儡。是中國人就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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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言中的馬雲就是這樣的形象

正義的壹讀君看不下去瞭!壹讀君決定跟大傢把這個問題好好說道說道,主要是為瞭慰藉一下自己那些將剁手而未剁手的青蔥歲月。

為什麼創始人不能是自己公司的最大股台中產後之家

首先,我們來看看阿裡巴巴的股權結構。根據今年5月阿裡巴巴發佈的IPO招股書,阿裡巴巴是這些公司和個人的:

以機構持股來看,日本軟銀集團是阿裡巴巴最大的股東,持股比例達34.4%。美國雅虎第二,持股比例為22.5%。二者合計57%。

而以個人持股來看,阿裡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持股比例僅為8.9%。阿裡巴巴聯合創始人蔡崇信持股比例為3.6%,而阿裡巴巴CEO陸兆禧、COO張勇等高管的持股比例均未超過1%。

這就引發瞭一個問題

因為公司不小心長得太大瞭

正經說,是這樣的。正如大傢所知,一個正常的大公司 比如阿裡巴巴 不斷發展壯大的歷程,就是不斷融資、利用巨額資本戰勝一個又一個競爭對手的過程。當一個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繼續擴大再生產的時候,創始人通常很難以個人的能力完成這樣的投入,這時候難免需要外來資金的投入。

所以,2000年,阿裡巴巴完成第二輪2500萬美元融資,其中來自日本的軟銀一傢即拿出2000萬;第三輪投資中,軟銀再砸下6000萬美元。

而2005年8月,雅虎以10億美元和中國資產,換取瞭阿裡巴巴40%的股權。利用這筆資金,淘寶網和支付寶迅速做大。這些資本陸續奠定瞭阿裡巴巴日後在中國互聯網中的 江湖地位 。

但錢不是白給的。通過這幾場交易,馬雲及創始團隊徹底讓出瞭阿裡巴巴第一大股東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裡巴巴旗下B2B業務上市之前,雅虎、軟銀分別持有阿裡巴巴39%和29.3%的股權。

馬雲試圖改善這種情況。2012年,阿裡巴巴引入國字頭的新股東,出資76億美元,卻僅僅贖回瞭雅虎持有的20%左右的股權。從而,日本軟銀成為瞭阿裡巴巴的第一大股東。

但是,阿裡巴巴絕對不是日企

雖然日本軟銀是阿裡巴巴第一大股東,但跟阿裡巴巴是日企還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因為,在阿裡,公司的控制權依然是馬雲說瞭算,而不是第一大股東日本軟銀。

為瞭在隻擁有少部分股權的同時保證馬雲和創始團隊的控制權,阿裡巴巴提出瞭 合夥人制 的變通之法。

阿裡巴巴獨創得這種 合夥人制 在某種意義上有點像傳統的 雙重股權結構 :它可以讓一傢公司的內部人士在公司上市之後也能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具體來說是這樣的:其實就是公司章程中設置的提名董事人選的特殊條款 由一批被稱作 合夥人 的人,來提名董事會中的大多數董事人選,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權(合夥制的法律規定)。

《華爾街日報》關於這一問題有如下報道:

阿裡巴巴的大股東軟銀和雅虎不在合夥人裡面,但是這兩傢公司已經批準瞭這項計劃。即使股東們否決瞭提名的董事,合夥人仍可以繼續提名,直到董事會主要由合夥人提名的人選構成。

阿裡巴巴方案中的 合夥人 ,並不像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一樣,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阿裡巴巴內部是這樣定義的:高度認同公司文化、加入公司至少5年的特定人士,被確認為合夥人 其實就是一批資深高管。

換句話說,這批資深高管才能決定在阿裡巴巴的事,而不是占股多的人。

事實上,這也是阿裡巴巴上市為何不選擇自己熟悉的港交所,而遠赴美國。港交所並不支持這種 合夥人制 ,堅持要 一股一票 。所以,陸兆禧隻能很屌地丟下一句 今天的香港市場,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 ,放棄在香港上市。

看在馬雲及其團隊如此費盡心思去保證對阿裡巴巴的控制權的份上,你還好意思說阿裡巴巴是一傢日本企業嗎?還好意思嗎?

除瞭阿裡巴巴,還有哪些公司慘遭誤讀?

比如,台中產後護理介紹百度。

百度的股東名單裡就有長長的一串英文名字。除瞭美國的德豐傑公司,主要股東還有Integrity Partners、Peninsula Capital Fund,以及大名鼎鼎的IDG(美國國際數據集團)。其中,德豐傑是百度公司的最大股東,一直到今天仍持有1/4左右的股份,超過李彥宏夫婦股份之和。難道百度就是一個外國公司?

再比如,騰訊。

2000年左右,IDG和李澤楷的盈科數碼以各占騰訊20%股份的代價投資瞭220萬美元。馬化騰及其團隊持股60%。2001年6月,盈科以1260萬美元的價格將其所持有的20%騰訊股權悉數出售給隸屬於南非最大傳媒集團Naspers的MIH集團。

到2003年8月,IDG分兩次將騰訊股權分別出售給MIH和騰訊管理層,MIH成為騰訊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30%。而騰訊創始人馬化騰和副總裁張志東的股份加起來不到15%。這麼說,騰訊其實是一傢南非企業?

沒關系,壹讀君祖傳手藝修復三觀。在美國上市的百度實行AB股制度(雙重股權結構):A股向公眾發售,可以分紅但表決權低;B股面向創始人和管理層,擁有A股十倍的表決權,但卻不能分紅。不用說,李彥宏的股份大多是B股。這樣的股權設置不但能保證李彥宏夫婦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還能防止競爭對手的惡意收購。

馬化騰則更為輕松。MIH與騰訊創業團隊顯然經過一番良好的協商,即便在MIH短暫控股的時期,騰訊的具體經營管理還是由馬化騰等主要創辦人負責,MIH派出的兩名外籍非執行董事並未參與騰訊公司的具體管理事務。

當然以上情況隻跟股權結構有關,萬一馬雲、李彥宏、馬化騰決定移民 那可不關壹讀君的事。

好瞭,現在你可以把這篇文章轉到你的朋友圈,順便鄙視一下那些轉發過 阿裡是日企 這類帖子的人。誰知道馬雲的電話,麻煩告訴壹讀君一下,壹讀君去要點稿費,吃頓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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